返回 诸天之敌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第一百三十八章 恶煞魔体[2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妙书网]https://m.miaoshula.org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p;nbsp恶煞魔体,果然nbsp不简单。

    nbsp但是,也仅仅只是震退了唐泽,却未曾伤他多少。

    nbsp动用了最强手段,只做到这种程度,对金盛远而言,哪里还有什么得意?

    nbsp恶煞魔体有时间的限制,或者说,金盛远的身体还不够强悍,无法承受恶煞魔体太久时间的反噬,他这样的状态,无法坚持的太久,那么,类似此前这样的攻势,他能施展几次?

    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

    nbsp最多三次,而这三次,唐泽完全能应付的下来,到时候,金盛远该怎么办?

    nbsp金盛远好像没想那么多,一击震退了唐泽,似乎也给他带去了极大的自信,如青面獠牙厉鬼般的他,狂怒一声,魁梧的身子如电般掠出,铜锤挥舞时,洞穿了虚空,再一次的砸向了唐泽。

    nbsp其势其力,比之先前更强三分,他这是想,一鼓作气的,彻底击败唐泽。

    nbsp铜锤落下,唐泽所在空间,空气被震爆,这里直接化成了真空地带,尖锐至极的刺耳声音,几乎都快要将人的耳膜给震破了。

    nbsp霸道的力量如山,凶悍的轰向唐泽。

    nbsp“轰!”

    nbsp片刻之后,唐泽再一次被震退,嘴角边上,血迹渗透而出,总算是让唐泽受伤了。

    nbsp可是,金盛远的神情,半点轻松都没有,更不要说得意。

    nbsp为了今天这一战,包括他自己在内,不少人都投入进了许多精力,这其中,对于唐泽的诸多手段,更是有过详细的了解。

    nbsp大战进行到了这个时候,已然快到决胜负的时候了,但他依然,还没有逼出唐泽最强的手段。

    nbsp徐恒说过,唐泽拥有一式强大的战法,级别绝对在玄冥之上。

    nbsp玄冥之上是无双,此等战法,放在灵院中,都是绝对顶尖的存在,连灵院长老想要修炼,都需要足够的贡献。

    nbsp而到现在为止,都还没有逼出唐泽动用此战法,这对金盛远而言,绝非好事。

    nbsp正如唐泽所猜测的那样,恶煞魔体之威,他只能动用三次,原本想的是,先前这一击,逼出唐泽的最强战法,那么接下来,就足以击败唐泽。

    nbsp但现在,他没能做到,自己的最后一击,那就未必可以击败唐泽,不用怀疑无双战法的强大。

    nbsp金盛远很清楚,自己的恶煞魔体固然非凡,但要说定能抗衡住无双战法,他自己都不会相信,如此一来,恶煞魔体反噬下,但凡唐泽还有些气力,这场大战,输的就会是自己。

    nbsp他不是对自身没有信心和把握,此时此刻,强大的反噬在体内横行时,他已然有些承受不住了。

    nbsp一念及此,金盛远神色更加狰狞,他看着唐泽,冷声道:“真的没有想到,你的实力会这么强。”

    nbsp唐泽扫了对方一眼,说这个话,是打算要点时间恢复一下吗?

    nbsp没关系,尽管去恢复。

    nbsp你在恢复,我也在恢复,而且,我的恢复速度,远比你快,因为我的肉身更加强悍。

    nbsp肉身越强,恢复速度越快,这是很简单的道理。

    nbsp大约是感受到了唐泽的那份自信,金盛远冰冷一笑,漠然道:“唐泽,你大概是觉得,你赢定了,对吧?”

    nbsp“你太自以为了!”

    nbsp大笑间,金盛远上空,陡然有毫光浮现,光芒中,悬浮着一尊巨鼎。

    nbsp巨鼎略显虚幻透明,因此,即便落下笼罩住了金盛远,人们的视线也依然能穿透而进,清楚的看到里面的他。

    nbsp但巨鼎即便有些不真实,那股坚不可摧之感,却是让许多人为之动容,这是一尊防御力极为强大的灵器。

    nbsp金盛远将此灵器放出,难道是打算,借此灵器的防御,去抵挡唐泽的进攻,从而耗死了唐泽?

    nbsp他没有这样想过,虽然可能这是个好办法,但唐泽会这么傻吗?

    nbsp自身已经付出了这么多的代价,最终,如果是这样一个结果,反倒还成全了唐泽的声名,金盛远不甘心,没有人会甘心的。

    nbsp不管是他,还是背后的人,想要看到的,是一场绝对的胜利,唯有如此,方才能够踩下唐泽。

    nbsp巨鼎中,金盛远盘膝而坐,狞然笑声传出:“唐泽,你绝对想象不到,为了今天这场大战,我到底准备了多少,所以,不管你有多强,这一战,我都赢定了。”

    nbsp话音落下时,他缓缓闭上眼睛,周身左右,天地灵气滚滚而来,向着他的体内,疯狂的灌注进去。

    nbsp“金盛远他,竟在原地修炼。”

    nbsp“不,他不是在修炼,他是在突破…”

    喜欢。

第一百三十八章 恶煞魔体[2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