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黔州旧事,少帅禁脔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第265章 字据[1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妙书网]https://m.miaoshula.org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“好啊!好!!”他猛地伸出手,几乎是从白芷手里夺过那支秃笔和信纸。力道之大,险些将纸扯破。

    nbsp“不愧是我养大的明珠……”他咬着牙,眼神复杂地盯着她,那目光像是要把她刻进骨血,又像是恨不能立刻将她撕碎,“真是……好算计!”

    nbsp他大步走到房间里唯一一张小桌旁,将纸重重拍在桌面上。他拉开椅子坐下,动作带着压抑的狂风暴雨。他拿起笔,沾了点桌上残留的、早已半干的墨块,用力碾了碾,让笔尖重新湿润。他深吸一口气,仿佛要用尽全身力气才能压下那股毁灭一切的冲动。

    nbsp然后,他落笔了。

    nbsp笔尖在粗糙的纸面上划出沙沙的声音,带着一种沉闷而压抑的力量感。字迹潦草却依旧带着他独有的凌厉风骨,力透纸背,仿佛每一笔都在宣泄着胸中的狂怒与不甘。

    nbsp立字据人nbsp曾国宇nbsp(印),兹因与nbsp曾白芷nbsp议定:

    nbsp一、自本字据签署之日起,为期nbsp伍年nbsp(即陆拾个月),期满后,曾白芷可获自由之身,曾国宇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其去留。

    nbsp二、此五年内,曾白芷需安分居于督军府内,不得擅自逃离。

    nbsp三、此承诺以曾国宇个人名誉及官职为保。若曾国宇于五年期满后毁约阻拦,曾白芷有权持此字据公之于众(登报案由任其拟定),一切后果由曾国宇自负。

    nbsp恐口无凭,特立此据为证。

    nbsp立据人:曾国宇(清晰签名

第265章 字据[1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