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修真万年归来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第3050章 略施小计[1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妙书网]https://m.miaoshula.org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“这个金焱,竟然如此强横!”



    nbsp人群后方,姜天看到这一幕,也有些惊讶。



    nbsp他能看出来,这金焱乃是合道境中期的修为。



    nbsp而红须老鬼,同样也是合道境中期的修为。



    nbsp就算红须老鬼不是金焱的对手,那也绝对不会输的如此之快。



    nbsp这让姜天不由得有些疑惑。



    nbsp金焱到底是如何做到瞬间碾压红须老鬼的。



    nbsp“红须老鬼,说出烈焰珠的下落,或者死!这可是最后的机会!”



    nbsp金焱背负双手,一脸淡然地开口,言语之间,却蕴含着无尽的杀意。



    nbsp“说与不说,又有什么区别?金焱,成王败寇,你若是想杀,现在动手即可,何必在此废话!”



    nbsp红须老鬼满身是血地站起身,哈哈大笑。



    nbsp背叛姜天是死。



    nbsp被金焱灭掉也是死。



    nbsp他根本就没有任何选择。



    nbsp再说了,他实在是不知道烈焰珠的下落。



    nbsp否则也不会听从姜天的命令,回到烈阳宗做内应了。



    nbsp“你这种人,竟然会有如此骨气!倒是真的让本宗主刮目相看了。”



    nbsp金焱嗤笑一声。



    nbsp对红须老鬼这种人,他见过太多了。



    nbsp这种人,遇到弱小之辈,定是心狠手辣,不留情面。



    nbsp相反,遇到实力强横之辈,肯定会跪地求饶,摇尾乞怜。



    nbsp但今日红须老鬼的表现,着实让他吃了一惊。



    nbsp“没想到红须老鬼竟然对主人如此忠诚!”



    nbsp火龙也颇为惊讶地看着红须老鬼。



    nbsp“难不成红须老鬼的名声,都是谣传?”



    nbsp炎绮罗也震撼不已。



    nbsp“宗主,何须跟他这么多废话,既然不说,直接杀了便好!”



    nbsp“不错,我们将炎州翻个底朝天,不信找不到烈焰珠!”



    nbsp天火地火两位长老看着红须老鬼,满脸怒容。



    nbsp“金焱,你要杀便杀,老夫但凡皱一下眉头,就是你养的!”



    nbsp红须老鬼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。



    nbsp但心中却慌得一批。



    nbsp他都如此表现了,姜天竟然还不出手。



    nbsp这是真的想要让自己死啊!



    nbsp“红须老鬼,你以为本宗主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吗?”



    nbsp金焱嗤笑道:“你无非就是在等你的‘主人,那个姜姓野修来救你罢了!”



    nbsp“什么!?你竟然知道主人!?”



    nbsp红须老鬼顿时头皮发麻。



    nbsp“怎么可能,他怎么知道主人的存在?”火龙长老也瞬间瞪大了双眼。



    nbsp“不可能!根本不可能!”



    nbsp炎绮罗也连连摇头,一脸恐惧地看着金焱。



    nbsp如果没记错的话,姜天和金焱根本就没见过面。



    nbsp金焱又是如何知道火龙和红须老鬼口中的“主人”,就是姜道友呢?



    nbsp“我非但知道你们口中的‘主人就是那姜姓野修,还知道,那小子叫姜太初,乃是海州玄天剑宗的人!”



    nbsp金焱看着三人,满脸冷笑。



    nbsp“什么!?你竟然连这个都知道!”



    nbsp炎绮罗顿时觉得头皮发麻。



    nbsp怎么都没有想到,金焱竟然连这个都调查清楚了!



    nbsp“不可能!这根本不可能!”



    nbsp火龙长老连连摇头,看着背负双手站在空中的金焱,眼神之中充满了恐惧。



    nbsp“你……怎么知道的!”



    nbsp红须老鬼同样震撼不已。



    nbsp怎么都没想到,金焱竟然对姜天的底细一清二楚。



    nbsp人群后方,姜天微微皱眉。



    nbsp对于自己的身份,他一直都小心翼翼地隐藏着。



    nbsp毕竟之后还要对付灵虚洞天之内的其他一品宗门。



    nbsp若是暴露的过早,恐怕会引起其他宗门的戒备。



    nbsp但没想到金焱竟然如此快就知道了!



    nbsp“哈哈!哈哈哈!原来真的是这样!真的是这样!”



    nbsp金焱看到众人的反应之后,顿时哈哈大笑起来。



    nbsp笑的异常猖狂!



  

第3050章 略施小计[1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